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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拟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关于拟公布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20年批次名单和2018年批次复审合格名单的公示
按照《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71号)有关规定,我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享受科技创新进口免税资格2020年批次审核和2018年批次复审工作,现将通过审核的15家2020年批次名单和通过复审的5家2018年批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30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10-68205727(兼传真)
附件:
1. 拟公布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20年批次)公示名单
2.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8年批次)复审拟合格公示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0年11月16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